刘建永:曾为社会活动家,今为大律师

2024-12-16 13:37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741

一提出采访要求就被刘建永委婉拒绝了,他谦虚地说:“我做得还不够好,不值得被关注。”再三沟通后,他才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

如果不是提前做了功课,眼前这位戴着眼镜,形象儒雅的中年男人,大概让人意想不到他曾经是一位“叱咤江湖”的社会活动家、前著名调查记者,现如今声名远播的律师。

上图:刘建永律师在法庭上

支持改革的网络上“风云人物”

21世纪的前十年里,中国刚刚加入WTO,各种社会思潮涌动,人们对改革开放还心存疑虑,否定改革的声音还很强大,网络上大量充斥着改革开放的几大弊端之类的批判文章。那时的刘建永已经是网络上的“风云人物”,“网络上随便写一篇文章就能有数百万、上千万的点击量”。由于他的巨大影响力,2008年,香港“四大才子”之一、香港作家协会创会主席倪匡在港媒上撰文赞誉他为“中国青年作家的一面旗帜”。

刘建永冷静地观察到,尽管风云变幻的世界仍有动荡,但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的两大主题,中国应该迅速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力推动改革开放,尽快发展起来。于是,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中国的改革方向不能否定》一文,此文一出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众多媒体竞相转载。刘建永用行动表明了他坚定支持中央政府改革的立场,他认为,“唯有改革,中国才有发展壮大的可能性,才有机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实践证明,改革让华夏大地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也让中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一跃成为综合国力排名第二的世界大国。社会发展的趋势验证了刘建永的洞察力是敏锐的、正确的,也彰显了他赤诚的爱国之心。

从著名记者到大律师

由于酷爱文学写作,刘建永自中学就开始发表作品,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已经公开发表了一百多篇文章,还在读大一时就加入了市作家协会,还被市广播电台专题采访报道。2002年,刘建永抛弃体制内的事业编制,南下深圳成为了一名记者。十数年的新闻之旅使他成为了一名蜚声海内外的调查记者,他介入了众多事件和案件的新闻调查,如“‘乌木之争’案”“成都金牛区政协会议两次闭幕事件”“四川省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落马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敏落马案”“四川省副省长郭永祥落马案”“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柴永柏落马案”“叙永数十官员聚赌事件”“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视频门”“周克华被击毙案”“泸州7.5灭门案”“财富联盟非法集资案”等,他撰写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轰动,被推上各大门户网站首页,在海内外引起广泛转载和评论。

在新闻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刘建永却悄然隐退,“蛰伏”了一段时间后又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完成了从调查记者到律师的华丽转身。国家已经完成了初步的经济积累,向法治社会转型已是必然的趋势、刘建永要把个人命运和国家命运绑定在一起,“以身许国”。

此后,他又创办了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法治建设的大潮中去。他以浩然之气修身,以悲悯之心入世,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为公民的生命和自由辩护,为正义而战,不畏强暴,只向真理低头。迄今,刘建永办理了大量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如缅北“‘金三角’韩某偷越国(边)境及非法经营案”“西安‘40亿元套路贷’案”“北京某大型‘杀猪盘’集团诈骗案”“湖南李某某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广西百色杜某特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著名记者杜某某敲诈勒索案”“史某某特大贩卖毒品案”“李某某集团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矢志不渝推动良法善治

2021年11月9日,带着48小时之内的核酸阴性证明,刘建永从成都前往西安,准备前往商洛市开庭。进入高铁站时,他出示了一下四川健康码,显示绿码。按照他的计划,几个小时后,他将在西安北站下车,再乘车赶往100多公里外的商洛市。10日,他将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一个庭审。下车后,他按规定申请了西安当地健康码,结果四川健康码显示“绿码”的他,申请下来的西安健康码竟变成了“红码”。有防疫人员告诉他,只要是来自成都的乘客,申请的西安一码通都是黄码或红码,其中黄码可以选择被遣返或者隔离,红码必须强制隔离。刘建永回忆,西安北站的防疫人员先是收走了他的身份证,然后将他带到西安北站的商洛疫情防控的接待点,等待商洛方面的人员将他接回商洛市强制隔离,并且说明,隔离是自费的。

“起初我还没当回事,我打过两次疫苗,48小时做了2次核酸检测,出的结果也是阴性,成都的健康码也是绿码,我明确告诉他们,我不接受强制隔离。”刘建永说,他逐渐感受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先将第二天庭审的事情做了安排,就开始跟疫情防控人员交涉。经过交涉,疫情防控人员请示领导后,允许他原路返回成都。此事件发生后,连续多日登上今日头条、抖音、新浪微博等媒体头条、热榜,引起媒体的竞相报道、转载,网上的阅读量超过一亿。刘建永借此机会公开呼吁中国政府推动疫情防治的法治化、科学化,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人权。

在他的律师生涯中,有几个案件让他印象深刻,也让他对人性、家庭和社会有了更深刻的洞察。在一起案件中,某家庭的妻子因涉嫌介绍卖淫犯罪被抓进看守所,而丈夫却对妻子漠不关心。这一案件让他深刻认识到家庭对一个人成长和命运的重要影响,也让他更加坚信,必须从源头上去防范犯罪,关注人性的温暖和关怀。他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隐藏着人性的复杂与多变,而律师的职责就是透过法律的视角,去洞察人性的本质,引导人们走向正途。另一起“杀猪盘”诈骗案中,一个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因一时失足误入歧途,诈骗了一个受害人巨额资金,却最终只得到了微薄的提成。面对可能长达十几年的有期徒刑,这个年轻人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和恐惧。刘建永作为辩护人,没有放弃他。他深入调查案件证据和细节,据理力争,最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这一案件让他更加坚信,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意义不仅在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更在于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彰显法治的宽严相济。

律师职业不仅是一份谋生的工作,更是一种理想和责任。刘建永律师追求极致的文书表达和法庭口头辩论技巧,但更注重的是更高精神层面的格局和胸怀。在他看来,律师在办案时要有悲悯和慈悲之心,不能成为办案机器。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每一个案件背后的人性故事和社会问题,用正义和悲悯之心去感化每一个当事人,去触动每一个听众。他认为,律师的工作不仅要力争胜诉,更要向社会传递正义,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在刘建永看来,正义与智慧是相辅相成的。正义是律师职业的灵魂和追求,而智慧则是实现正义的手段和工具。他用智慧和勇气化解了一个个危机,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裁决;他用正义和悲悯之心关注着每一个案件背后的人性故事和社会问题,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法治的信仰与担当。他的职业生涯,就是正义与智慧交织的生动写照,如同一首激昂的交响乐,奏响了法治社会的美好乐章。

除了身体力行践行法治,刘建永还带领律师团队参与了大量具有法治建设典型意义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具有公益性质,大多是无偿的,有的仅仅收取最基础的成本费用。“只要对法治建设有益的事情我都会去做”,刘建永认为,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人得失是微不足道的。他最喜欢是林则徐的那句话,“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他要燃烧“大我”,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国家的法治事业中去,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布道者”,做良法善治的“守夜人”。

天下为公的壮志豪情

不仅在中国,同样在美国或其他国家,律师这个职业尽管赚钱,令人羡慕,但“声誉”其实并不好,很多人认为律师为了赚钱不顾他人死活,刘建永要改变这种观念,他要做一家有情怀、有温度的律师事务所。他以深沉的家国情怀为出发点,以推动国家法治和社会良性转型为己任,以法律为工具,以个案为抓手,日拱一卒,点滴挪进,矢志不渝。他为市场经济摇旗呐喊,为改革开放鼓与呼,为建设更加开放、包容、和谐、自由、法治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奋斗不息,义无反顾。

他创办的四川安公律师事务的愿景是“除暴安良”“天下为公”;使命是“心系天下”“以法济世”。他以人类福祉为念,以慈悲为感召,富有终极关怀精神和浓郁的底层情怀。他积极投身于全球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长期向全球各地贫困人口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弱小、无助者,给他们以力量、勇气和希望。他和他的律师团队大量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迄今为止,已经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欧盟地区、南非、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老挝、缅甸、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家的外籍人士和中国台湾、香港等地区的同胞获得了他们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执业多年来,他们的客户及受援者遍及北美、欧洲、中东、非洲和亚太地区。除此之外,他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频频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就公共事件发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大声疾呼。

法治建设非一日之功,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这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上,刘建永不仅构筑了个人职业生涯中巍峨的“高峰”,更为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法治建设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需要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接力前行。刘建永的故事,是法治中国梦中一个生动的注脚。我们坚信,随着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加入到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来,法治中国的梦想必将照进现实,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人物名片

刘建永,男,汉族,1978年9月生,山东省兰陵县人。四川大学法学学士、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理学硕士、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前著名调查记者、著名律师、作家、社会活动家。现任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其供职新闻媒体多年,发表各种作品2000多篇,多家国际、国内作家协会会员。其介入过众多重大、突发事件和案件的报道,如“新加坡国父李光耀国葬”“4.20芦山大地震”“‘乌木之争’案”“金牛区政协会议两次闭幕事件”“四川省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落马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敏落马案”“四川省副省长郭永祥落马案”“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柴永柏落马案”“叙永数十官员聚赌事件”、“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视频门”“周克华被击毙案”“泸州7.5灭门案”“财富联盟非法集资案”等。其代理的典型案件有“缅北‘金三角’韩某偷越国(边)境及非法经营案”“西安‘40亿元套路贷’案”“北京某大型‘杀猪盘’集团诈骗案”“湖南李某某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广西百色杜某特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著名记者杜某某敲诈勒索案”“史某某特大贩卖毒品案”“李某某集团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

《中华英才》杂志记者 宋金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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